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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男子勒死千万富婆获死刑 要钱未果用腰带杀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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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7-8 17:03:4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本报今年1月8日报道了南昌县一名资产千万的女老板在家被勒死一案,日前该案有了最新进展。

  南昌县男子张万新怂恿他人共同抢劫并杀人灭口,一审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、抢劫罪、盗窃罪,数罪并罚判处死刑。

  22岁的张万新是南昌县人,无固定职业。几年前,张在南昌县广福镇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店,隔壁是京九加油站,女老板姓吴。在和一些人聊天中,他得知吴某资产上千万,其夫在外地经商。手头缺钱的张万新心动了。2006年11月,张万新找到在广东打工时认识的杨剑,提出一起抢劫吴某,杨剑觉得有利可图便点头答应。同年12月中旬的一天下午3时许,张万新与杨剑一起策划作案方案,对具体作案过程进行了细致分工,并决定向吴某开口要5万元到6万元。当晚,他们带着作案工具,爬入吴某家中取了一把水果刀和吴某家二楼的钥匙。张万新二人在吴某家中楼梯口关掉了用电开关,想等吴某下楼查看情况时作案。不料吴某并没有下楼,张万新二人等候良久后只得离开。几天后,张万新再次找到杨剑,但杨剑表示害怕不再参与。

  2006年12月23日,张万新独自携带作案工具来到吴某家设下埋伏。当晚吴某回家,张万新从后面勒住吴某脖子将其拉倒在地,持刀对吴某进行威胁,让其打电话叫人送五六万元现金过来。吴某一再表示没钱,张万新寻找未果恼羞成怒,用腰带将吴某勒死,抢得吴某一部高档手机后逃离了现场,经估价手机值4600元。经查,张万新和杨剑还共同盗窃过一辆价值3000元的摩托车。

  日前,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,张万新犯故意杀人罪、抢劫罪、盗窃罪,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杨剑犯抢劫罪(未遂)和盗窃罪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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