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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运money+:别说你懂意外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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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2-3 17:55:0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1、如果中暑死亡意外险都保障不了,因为“中暑”是可以预见的,所以不算“意外”。

  2、你的伤残至少得断根手指,头部烧伤5%,保险公司才偿付10%。

  3、如果你参加潜水、骑马等高风险的运动而遭到意外。对不起,也不属于意外险范围,免责条款上写得清清楚楚呢!

  4、只有在自意外发生日起180天内,出现死亡或者伤残结果,保险公司才进行赔付。

  意外险有必要买吗?曾有权威机构做出过统计,人每年遇到的危险中,最容易发生的是受伤。发生概率是1/3,其中,在家受伤的概率是1/80。

  如今遇到的意外风险可能各种各样,高铁相撞、银行爆炸等等,我们好像无时不刻不处在危险的“魔幻现实主义”背景下。备上一份意外险,显得尤为必要。

  意外险很便宜,年费率最低为0.2%左右,也就是说200元可以买到一年期10万元保额的意外险。不过, 有一个现实可能会让投保人不爽,那就是,一旦真发生了什么意料之外的事,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情况不在少数。

  当然,这并不是说,保险公司是有意推卸赔偿责任。意外险有它的保障范围,它承保的“意外”可能与我们日常所理解的“意外”存在不小的差距。在买的时候,最好把意外险的“意外”搞明白。

  符合这4个苛刻条件才叫“意外”

  有个条件叫做“突然的”,因为中暑是“可预见的”,就没法称为“意外”。

  一般来讲,花的钱越多,能买到的东西也就越多越好,在保险中,保费和它的保险责任也是呈正比的关系。意外伤害险的保费以低廉著称,这就决定了它所能提供的保障会比较少,有多项条款限制了意外伤害险中“意外”的外延。

  它首先要满足4个必要条件—“突然的、外来的、非本意的、非疾病引起的”,此外,保险合同中还会有多项免责条款,来规定哪些情况不属于意外,如醉酒,自杀,户外活动等等。

  这个定义看起来比较容易理解,难就难在如何判断现实情况是否属于意外,就像美剧《10 0 0种死法》一样,真实个案总是复杂而独特的。

  我们举一个比较经典的案例—中暑死亡,够离奇了吧?但对于意外险来说,中暑死亡就不算是意外。第一,它不是突发的状况,因为从中暑到导致死亡需要一段时间;第二,天气炎热导致中暑是可以被预见的事情,人们大可以减少外出或者在阴凉的地方活动,便能规避掉中暑死亡的风险。所以,在保险条例中,中暑是可以避免的,不是个突然的事,所以不属于意外。

  即便是划分到保障范围内的“意外”状况,保险公司也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例如,食物中毒属于意外,但如果是因个体体质关系诱发的疾病,那就又不是意外事故了,因为,这是您自身的原因。

  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哲学里的诡辩?很多时候, 普通人还真辩不过经验丰富的保险公司。因此,在办理保险时一定要多问,保险销售都知道多说多错的道理,一般不愿多解释,只有投保人自己多发问,才能准确了解保险条款的含义。

  伤残到一定程度才能获得理赔

  能获得理赔的伤残程度,最低要达到七级,才能获得10%的保险金。

  当意外险发挥作用时,意味着你已经遭遇重大不幸,因为它只对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或者残疾负责。保险公司可以说是“不死不伤”不赔,伤势最轻也得要断根手指。

  在保障期间内,如果意外身故,投保人获得全额保险金,且合同终止。如果意外残疾或意外烧伤,根据《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》,投保人可获得不同比例的保险金。

  下图明确了伤害程度与保险金赔偿比例的关系, 比如至少一根拇指与食指缺失,才能获得10%的保险金,而烧伤面积至少要达到头部体表面积的5%或躯干及四肢体表面积的10%,才能获得赔偿,赔偿比例最低为50%。

  赔偿金额=保额×给付比例,如保额是200万,给付比例为10%,那么赔偿金额为20万。

 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系讲师张俊岩告诉我们,正是由于残疾程度的明确规定,才让保险圈内有了金手指及金手腕一说,就是说某些人不惜自行截断手指或手掌,达到骗保赔偿金的目的。

  骗保当然很不可取,尤其是获得保额,付出的代价还那么高。如果你希望能够获得更多保障,最好搭配其他险种。

  读懂保险免责条款

  每个人在保险合同上签字时,就承认已了解合同的所有条款,包括免责条款。而免责条款,往往是保险公司为避免事后争议精心设计出来的。

  在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案例中,保险公司常常重新解释免责条款,以此来证明,它们可以对意外不负担责任。比如有的免责条款说,“被保险人从事潜水、跳伞、攀岩运动、探险活动、武术比赛、摔跤比赛、特技表演、赛马、赛车等高风险运动”,“核爆炸、核辐射或核污染”,在这些环境中出现意外,都不在理赔范围。

  有些事后的补充解释往往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。法院认为,如果没有证据表明,保险公司曾就免责条款向投保人作出过特殊说明,那么免责条款便是无效的。

  保险公司对此也有自己的应对策略,它们会让投保者事先在保单上签字,承认自己已经了解合同里的所有内容。因此,投保人在签字前一定要慎重地问清楚免责内容,并且还要将解释的内容写在书面合同里,以避免保险公司事后根据模糊的条款大作文章。 如果在并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便签字,那么便可能失去了事后能打赢官司的唯一筹码。

  制定意外保险组合

  既然我们知道意外险特挑剔,不妨做个保险搭配,比如再买个意外医疗险、意外后停工误工险。

  遇到了意外伤害,通常都需要进行医疗诊治,但意外险却无法报销医疗费用,仅赔付一笔赔偿金便再无其他。所以说,在购买意外险时,一般还应同时购买意外医疗险,15元能购买一年期保额5000元的意外医疗险,这样便能获得住院补贴或者医疗报销费用。

  尽管前提都是意外,但比起意外险,意外医疗险要更温暖一些,不要求达到伤残的结果,也就是说只要受伤入院治疗,便可能得到赔偿。

  当然,意外医疗险同样也有自身的限制条件, 比如必须去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,能报销的药品也有所限制等等。比较容易让人忽视的情况是,疫苗类药物是不在可报销的范围内。如果被狗咬伤,抗菌消炎、包扎等诊疗费由保险公司承担,但后期打狂犬疫苗的费用则需要自己负担,这其中的原委是,打狂犬疫苗主要是为了预防以后发生狂犬病,与此次咬伤意外无关。

  另外,张俊岩还建议,在意外伤害险、意外医疗险之外,还可以再搭配意外后的停工误工险,补偿请假带来的收入损失。3种险的共同特点都是保费低廉,加起来不过数百元,但由此便能获得比较全面的意外保障。当然,购买怎样的保险组合,还取决于投保人对自己可能面临的意外风险的预期。

原文地址:http://insurance.hexun.com/2011-12-13/13626152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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