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惯了在书包里备一本书,地铁上有时间有心情的时候看。
今天翻了几页《无处不在的80/20》——一本关于提升效率的书。核心内容是80/20法
则的内容与具体应用。才翻了几页,书里提到“把时间和精力投注在最关键的20%上,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”,又讲到要给予可以带来80%利润的20%客户以主要关注,于是产生了问题:
假设:我手里有一件唯一的商品要出售,现在有两个客户,A客户是普通客户,而B客户是可以给我带来80%收益的20%的客户。他们都很想要买到我手里的商品。A很早就向我口头预定了这件商品,我也答应了要卖给A。但在还没有把商品正式卖给A客户的时候,B客户提出想以A客户两倍的价钱来这件商品。这个时候,按照80/20法则,出于利润或者重要性来看,我应该优先满足B客户的需求;但出于道德的话,我既然先答应了卖给A客户,则我就应该按照约定卖给A客户,同时,很有可能,要得罪B客户甚至丢掉B客户。
那么,我应该怎么办?
这个问题在路上纠结很久。虽然这样写出来的时候立马觉着很简单,按照我一贯的道德标准,当然是诚信第一,能兼顾AB两位客户最好,不能的话,以诚信为先。但设身处地的想的话,丢失掉一个白金客户,很有可能,对于一个本身就业务量少的小公司,就是丢失一大部分生意,甚至有破产的危险。假设这种时候,我们要怎么做呢?是否还能坚持一贯的诚信为先的原则呢?坚持原则是正确的么?
或者这本书的后面会有问题答案?
希望一觉醒来,我自己的内心已经有了答案。